新规出台!南通新房将有大变化

新规出台!南通新房将有大变化    来源:新规出台!南通新房将有大变化 2020-06-1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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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好消息!


江苏省升级版《住宅设计标准》已完成编制,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新标准的设定,覆盖了宜居、安全、健康、适老等各个方面,影响所有买房人。


新规的出台,这也意味着房屋建设将迎来全面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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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室内空气品质,每套住宅应设置新风系统!


为了满足居民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提升居住环境质量,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设计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从今天(6月9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特别值得关注,本次新规特别增加了对防疫、健康的关注度。要求每套住宅应设置有组织的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就是新规亮点之一:


1、什么是新风系统和新风设备:


标准中的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是指由风机、净化等处理设备及其部件组成,将新风送入室内,并将室内空气排至室外的通风系统。


这包括窗式通风器、墙式通风器、无管道新风系统、有管道新风系统等各类机械通风系统或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结合的复合通风系统。项目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不同的系统型式。


2、新风装置或新风装置要达到什么标准:


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宜设置到每个居住空间,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应具备净化处理功能,将新风净化处理后送入室内。


同时,为保证新风系统的有效性,应设置有组织的新风系统。无管道新风系统应分别设置室内送风和排风装置(可利用卫生间机械排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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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要求新风系统的进风口与家用燃气热水锅炉排气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为加强室内通风,配合新风系统或新风装置形成完整的进排风系统,本次修订要求无论卫生间是否有外窗均应设置机械通风或预留机械通风设置条件。


同时在层高上提出,普通住宅层高不低于2.8米,不高于3米。对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及集中新风或地暖系统的住宅,可放宽到3.6米高。


二、积极推广成品交付,2025年新建比例达到50%以上!


与此同时,本次新规对于成品交付也有一些进一步规定。


江苏省出台了《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2020年工作要点》。其中明确要求推动装配化装修和成品住房发展。其中2020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化装修住宅面积需达到1927万㎡,全省新开工装配化装修住宅比例需达到15%。


而根据江苏省在《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到2025年年末,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


可以看出,推进成品交付,已经是大势所趋,对此新规要求:


1、住宅设计应积极推广成品住房技术,成品住房室内装修应与建筑、结构、设备一体化设计,在建设过程中同期分步实施。


2、住宅楼梯间、电梯间、门厅(含地下门厅)及公共走道等部位,其地面、墙面及顶面装修应一次到位,应与住宅同步交付。


住宅公共部位的楼梯间、电梯间、门厅以及公共走道等,是居民出入的必经之地,使用十分频繁,因此,对公共部位根据住宅的使用性质,应适当的装修。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较为普及,因此地下门厅作为使用频率较高的门厅也应在交付前一次装修到位。


3、住宅成品房设计根据套型和使用需求,宜提供分级配置装修清单。


各地可以提供菜单式装修满足不同产品定位及适用人群,满足老百姓对装修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


4、住宅成品房宜采用装配化装修设计和建造;集成式厨房、卫生间宜采用工厂化生产部品部件。


5、装配化装修设计应遵循标准化、模数化、装配化和信息化的原则,并兼顾多样性和个性化。


三、应对老年化,加强对"适老“需求关注!


与此同时,应对人口老年化,居家养老模式日渐普及,所以《新规》也增加了对“适老“需求要求的关注!


1、新规要求,既有住宅进行改造、改建时,应综合考虑安全、绿色、健康、防火、抗震等要求,并根据住宅及居住者的现有状况和使用条件采用适宜的适老化改造技术。


2、本次修订增加了三件套卫生间使用面积,要求预留安装扶手的空间,并要求适当增大厕位和淋浴空间,方便住户根据需求进行适老化改造。同时卫生间宜满足无障碍要求以及为照顾儿童、老人使用时留有余地。


坐便器旁边宜设置L型扶手或预留安装位置,扶手的水平部分距地面650~700mm为宜,竖直部分距坐便器前沿约250mm,上端不低于1400mm。适当增大坐便器和淋浴的空间,方便轮椅的通行及转弯,淋浴区宜设置浴凳,供老人坐姿洗浴,也便于他人帮助。


3、卧室及套内主要通道上,应设置夜灯或预留夜灯用电源插座。


夜灯应采用嵌墙安装方式,安装高度距地0.4m左右,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或设RCD保护,满足电击防护要求。


四、大修住宅设计标准,这些规定都升级了…


与此同时,新规还针对居住的其他居住细节,做了相关的升级规定!


1、考虑到高层住宅的一些问题,今后除少数发达城市沿江、沿河地区及城市更新外,不再鼓励建设超高层住宅。


2、江苏提高电梯设置标准,今后4层及4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并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


3、对电梯设置的具体要求是,不高于11层住宅,每单元电梯不少于1台,7到11层则要配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高于12层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少于2台,一台应配置可容纳担架电梯,可兼做消防使用。


4、阳台栏杆高度全部统一为1.1米;保障儿童安全,阳台栏杆要有防攀登构造,且栏杆间距不能大于11厘米。


5、住区内宜结合物业管理用房或公共活动区域附近设置公共卫生间。


6、新建住区应配套建设智能信报箱(群)、快递柜,并与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交付。


……


据悉,该规定适用于全省城市、建制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设计,新的标准,新的规范,大家的居住品质将得到大升级!


编辑者:江苏爱心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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